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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原市集体户设立与办理攻略
一、什么是集体户?
集体户是指由一个单位或社区为员工或居民统一办理的户口,它不属于个人,而是属于一个集体。在太原市,集体户主要适用于没有自有住房的职工、学生等。
二、设立集体户的条件
1. 符合太原市户口迁移政策; 2. 在太原市有合法稳定就业或就学; 3. 没有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不足; 4. 符合申请集体户的其他条件。
三、办理流程
1. 准备材料
(1)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 (2)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; (3)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出具的集体户设立申请; (4)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出具的同意设立集体户的证明; (5)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出具的集体户地址证明; (6)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社区出具的集体户管理责任书。
2. 提交申请
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申请人所在单位或社区,由单位或社区统一上报给当地公安局。
3. 审核批准
公安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,符合条件者予以批准。
4. 办理户口迁移证
公安局在批准后,为申请人开具户口迁移证。
5. 办理户口登记
申请人凭户口迁移证到太原市当地公安局办理户口登记手续。
四、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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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原市集体户设立服务指南
申请条件
机关、团体、学校、部队、企事业单位,具备集体宿舍居住条件的,可申报设立集体户。
办理依据
(一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;
(二)《山西省公安机关户籍管理工作规范》(晋公通字〔2023〕96号)。
申请材料
1.单位公函;
2.房屋所有权证或使用权证;
3.组织机构代码(工商营业执照副本);
4.专(兼)职集体户户口协管员姓名、联系方式。
办理基本流程及时限
(一)基本流程
1.申请人向单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,并提交相关的材料。
2.公安派出所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,当场予以受理。经所长审核签字,报分、县(市)局审批。
(二)时限
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,当场予以受理。自受理之日起,派出所3个工作日,分、县(市)局5个工作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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